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、批发(不含报废汽车、危险废物、境外可利用废物);钢材、建材、木材、不锈钢制品、装饰材料、机械设备及配件、五金产品、电线电缆、日用品、办公用品、服装、电子产品的批发、零售;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、建筑物拆除工程(不含爆破)以及其他按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